臺北市
大同區
103
2026-05-20T16:31:21+08:00
台北當代藝術館(MOCA Taipei)的館舍建築,本身就是一座極具歷史價值的市定古蹟。這棟建築落成於1921年,原為日治時期專供日本人子弟與少數菁英台籍學童受教育的「建成尋常小學校」。其建築風格鮮明,擁有紅磚表面、典雅的垂直長條型窗、木造屋架以及黑瓦洋風的斜屋頂。1945年後,這棟建築轉變為臺北市政府的辦公廳舍,在幾十年的時間裡,扮演著驅動臺北市政建設的中樞角色。直到1994年,臺北市政府遷往信義區的新市政中心,這座建築才卸下重任。1996年,北市府舊廈被登錄為市定古蹟,並基於古蹟再利用的政策,展開新的轉型計畫。美術館最初原名「臺北第二美術館」,後由臺北市立美術館(北美館)獨立出來,於2000年正式更名,並在2001年5月26日以「台北當代藝術館」之姿正式開幕。開館前七年採「公辦民營」模式,由當代藝術基金會負責推動台灣與國際藝壇的對話;2008年起則轉由臺北市文化基金會接手營運,持續結合官方與民間力量,推廣跨界創意。作為國內唯一的當代藝術館,其核心目標始終是:推動多元風貌的藝術創作、激發民眾的新觀點與新思維,並為城市發展注入源源不絕的創意活力。為此,館內不僅致力於展示各種前衛的當代藝術作品,也積極服務參觀民眾,提供語音導覽及團體導覽;並於週末舉辦座談會、系列演講與工作坊等活動,歡迎大眾參與,拉近藝術與生活的距離。 文字描述文字描述-顯示或收起長內容
當代藝術館與遊客_攝影/王能佑
正常營運(Open)
向公眾開放
需入場相關費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