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市
雙溪區
227
梅竹蹊路13號
2020-12-23T04:10:47+08:00
清同治六年(西元1867年),連元喬的後代連旭春赴福州應鄉試,高中丙子科舉人,為雙溪區第一位舉人,因此其宅邸被尊稱為「舉人厝」。清廷欽命提督鎮臺使者劉明燈巡察噶瑪蘭,路經頂雙溪時,還曾特意前來拜訪。連舉人古厝為三合院式古宅,正廳門上懸掛的「文魁」匾額,為福建巡撫丁日昌於西元1875年所立。左右兩側門上刻有「出忠」、「入孝」字樣。舉人:指通過院試後參加鄉試中試者,亦稱為大會狀、大春元,俗稱「老爺」。 文字描述文字描述-顯示或收起長內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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