溪湖庄役場建於昭和18年(1943)6月1日,是當時溪湖的最高行政機關。光復後,原溪湖庄改制為溪湖鎮,庄役場則改為溪湖鎮公所。鎮公所後方原設有宿舍及值班警衛室,民國56年將宿舍拆除,增建西南側辦公室,民國70年代拆除警衛室,增建東南側辦公室。民國71年原計劃將原庄役場建築拆除,後因故作罷。民國75年做為鎮公所辦公室使用至今,民國91年4月10日登錄為歷史建築。 原溪湖庄役場是一棟二層樓鋼筋混凝土加強磚造的建築,屋頂為四坡頂,上舖水泥屋瓦。街役場的立面屋頂為山形女兒牆,山牆下方有三個拱形泥塑裝飾,兩旁為窗戶,中間設有門戶,可通往陽台。溪湖庄役場外觀為幾何造型,呈現藝術裝飾的建築風格。庄役場右側有一座樓梯可至二樓,二樓早年為禮堂的使用空間,目前是溪湖里幹事的辦公室。資料來源:彰化縣文化局 詳細說明詳細說明-顯示或收起長內容
溪湖鎮公所是目前台灣留下極少的「役場」之一,為保存良好的日治時期街庄級之行政官署,建築結構完整
彰化縣溪湖鎮員鹿路三段245號
514
886-4-8850379
週二-週日09:00-12:00;13:30-17:30(週一及國定假日休)溪湖藝文館(前身溪湖庄役場),參觀前請先電話洽詢或參考溪湖鎮立圖書館FB公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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