屏東縣
屏東市
900
和平路427號
2024-10-15T06:37:37+08:00
興建歷程 屏東藝術館自66年10月3日行政院第1548次院會指示:「籌劃文化建設,建立每一縣市文化中心,包括圖書館、博物館、音樂廳」而籌設。當時本縣文化中心分建為藝術館、中正圖書館二部份。於64年9月透過文藝基金會,由中央、省及地方以三對等經費於本縣興建綜合性藝術館乙座。於67年7月3日開工。並於69年10月27日落成啟用,為全臺最先落成之文化活動中心,也使本縣文化藝術的活動得藉本館而推展,且對提高本縣文化藝術水準助益不少。109年進行整建工程,包含劇場設備更新、後台及側台調整、無障礙設施、以及消防與建築法規檢討與更新等,以提供更完善的環境供民眾使用。 建築設施 屏東藝術館樓層數為地下一層與地上三層,總面積約一公頃,建築面積達1932坪,內部設有劇場、舞台、排練室、化妝室等,其中劇場可容納624席。藝術館除音樂演奏外,亦適合舞蹈、戲劇、電影歌劇及其他動態藝術表演,亦可作為文化講座、藝文活動等,充分發揮其多目標之用途。 文字描述文字描述-顯示或收起長內容
開放時間:早上8點至中午12點, 下午1點半至下午5點
於屏東火車站轉乘:屏東客運【513】屏東火車站環繞線(每日行駛)至大同高中站,步行1 分鐘即可抵達屏東藝術館。 搭乘計程車:屏東火車站至藝術館車程約5分鐘。 自行開車 行經高雄,走高屏大橋進入屏東市區,沿建國路轉和平路至屏東藝術館。 行國道3號高速公路,於九如交流道沿台3縣(往屏東市區方向)自由路接和平路,開抵屏東藝術館)。
屏東藝術館停車場平日為計次收費(20元/次)、假日計時收費(20元/時)
正常營運(Open)
向公眾開放
免費入場
開放場域為免費。
https://www.cultural.pthg.gov.tw/cp.aspx?n=A8955FA8696FB1D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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