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中市
霧峰區
413
26號
2026-03-09T18:11:17+08:00
霧峰林家是台灣五大家族之一,因其發跡於霧峰(古稱阿罩霧,今台灣臺中市霧峰區)而得名。自19世紀中期以來,林家因協助平定太平天國、戴潮春事件並參與中法戰爭,而掌有數千精良兵勇並擁有中台灣大量的田地,以及樟腦專賣權等權利,進而成為清領時期以降台灣社會最具影響力的家族之一。日本時期,霧峰林家與基隆顏家、板橋林家、鹿港辜家、高雄陳家並列為「台灣五大家族」。 國定古蹟-霧峰林家宅園,係指霧峰林家位於阿罩霧地區的園林與宅邸建築之總稱,霧峰林家建築古蹟範圍:包括下厝系統、頂厝系統以及萊園三大部份。而霧峰林家宮保第園區開放區域是下厝所屬之宮保第、大花廳及草厝等三個建築群落。 『宮保第』-霧峰林家宅園下厝建築群之一,係由林文察(1828-1864)於咸豐八年(1858)首建現存第三進及左右內外護龍,直至其帶領台勇前往漳州攻打太平天國戰歿於萬松關,於同治三年(1864)獲詔追封[太子少保],始稱宮保第;建築整體空間左右對稱,為五進十一開間格局。第一進與第二進門廳為林朝棟於同治九年(1870)至光緒九年(1883)增建而成,而第四進與第五進也在之後陸續增建,於光緒二十一年(1895)甲午割日前完成。『宮保第』為臺灣地區僅存清代一品官宅。 『大花廳』-霧峰林家宅園下厝建築群之一,三進五開間格局,福州式戲台與特色卷棚作法,為全台唯一,因其八角藻井中雕琢有花中之王-牡丹,具豐腴之姿、富貴姿態,於頂心明鏡位置盛開,有花開富貴之意,因而取名「大花廳」。光緒十六年(1890)起建,光緒二十年(1894)竣工,林朝棟任撫墾局局長時,因軍事會議及公共宴席使用需求而興建之,更是林家宴客與看戲空間,當時還有專屬戲班,如同現今「招待所」、「私人歌劇院」,係霧峰林家鼎盛時期象徵。 『草厝』-霧峰林家宅園下厝建築群之一,霧峰林家起家厝,草厝建築為正身和護龍組成的三合院草屋,並有穀倉和門樓,外面則有大片庭園空間,約在道光17年(1837)起興建,是霧峰林家早期重要的生活空間。象徵林家篳路藍縷白手起家階段,因部分早在日本時期就毀壞,經多次調查研究比對老照片,並以電腦模擬、復原相關位置,才確定修復的方式,將以1930年照片為修復基準,並以原工法、材料進行復原,其中原本作為「公媽廳」的正身,2020年修復時鋪上茅草屋頂做為起家厝的歷史見證,此工法亦是目前古蹟修復少見的方式,更顯匠師之工藝技巧及文化傳承。 文字描述文字描述-顯示或收起長內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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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遇場租活動公休、調整營業時間,依官網公告為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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向公眾開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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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票:250元、臺中市民/65歲以上長者/12歲以上學生:200元、6歲~12歲學生:125元、霧峰居民/6歲以下兒童/身障人士(含一位陪伴者):免費
300人